閑置土地新規(guī)下月執(zhí)行 寧波兩開發(fā)商突擊“退地”

  • 來源: 證券日報
  • 2012-08-27 08: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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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規(guī)規(guī)定,閑置一年按照土地出讓價款20%征繳土地閑置費,閑置兩年則無償收回

  國土資源部發(fā)布的新版《閑置土地處置辦法》7月1日就將正式實施。而就在新《辦法》實施的“前夜”,部分開發(fā)商也開始了突擊“退地”的行動。

  繼榮安地產后,6月27日晚,又一家的A上市房企銀億股份發(fā)布退地公告,不知是否是巧合,兩家涉及退地的房企均來自寧波,解除出讓合同的土地也均是2年前獲取。而新《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閑置一年按照土地出讓價款20%征繳土地閑置費,閑置兩年則無償收回。”

  一周內寧波

  2上市房企退地

  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寧波銀億房地產開 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億房產”)的控股子公司舟山銀億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舟山銀億”,其中銀億房產持有其67%股權,寧波市金貿房地產開 發(fā)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權)于2010年1月29日在舟山市國土資源局普陀分局舉辦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中,以414,599,380元的 價格競得魯家峙島東南涂A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010年2月11日,舟山銀億與舟山市國土資源局簽訂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 同》(以下簡稱“合同”),合同約定將魯家峙島東南涂A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舟山銀億,面積為179,170平方米,用途為商住用地,出讓單價 2314元/平方米,總價為414,599,380元;合同還約定土地出讓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與2010年2月20日前支付41,459,938元,第 二期于2011年8月5日前支付373,139,442元。

  按合同要求舟山銀億如期支付了第一期土地出讓金后,截止2011年10月30日累計共支付土地出讓金116,459,938元。但舟山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1日下發(fā)了《關于同意普陀區(qū)魯家峙島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的批復》,調整后的《舟山市普陀區(qū)魯家峙島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明確了魯家峙島必須建設第二通道,即魯家峙島東南涂至半升洞大橋,大橋規(guī)劃線路橫穿東南涂A地塊,導致該地塊無法按原出讓條件進行開發(fā)。

  銀億股份稱,由于上述原因,經舟山市國土資源局與舟山銀億雙方友好協(xié)商,同意解除上述合同,舟山市國土資源局按原價收回東南涂A地塊土地使用權,并返還舟山銀億已支付的出讓金116,459,938元。

  對于本次退地,銀億股份表示,收回已支付的土地出讓金雖有助于現金流的改善,但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基本無影響。

  地王處境尷尬

  面粉已貴過面包

  除銀億房產外,6月22日寧波另一大房企榮安地產表示,已經與當地政府解除了“閑置”兩年半的昔日寧波地王鄞州新城區(qū)廟堰-4號地塊的出讓合同,根據公 告,解除土地合同的原因是“競得土地所在村村民上訪等原因,導致土地合同未能按約定的進度執(zhí)行”,解除后,榮安地產不僅將收回已支付的土地出讓金 23.07億元,同時獲得損失補償款4.15億元,預計可增加利潤9000萬元左右。

  而據了解,在經歷了2008年金融危機后,2009年開始寧波土地市場迅速回暖,房企拿地積極,“地王”頻現,成交面積和成交價格同比大幅上漲,并以高達488億元的土地出讓金額高位居全國第六,2010年則延續(xù)了這一狀況。不過,隨后的樓市調控讓寧波的土地市場一落千丈,在出現大量流拍的情況下,其余土地也基本都以底價成交。

  此外,據寧波本地媒體報道,目前寧波的項目打8折都很難達到促銷的目的,必須打到7.5折或者7折,才能換到量。而在此背景下,因為周邊在售樓盤的價格已經逼近甚至低于自身地價,那些在前兩年樓市火爆時爭相冒出的大小“地王”,處境也日益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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